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,为规范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的用地管理,提高土地利用率,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,2020年度,我县共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144宗,涉及使用土地面积为333.2265公顷,预存土地复垦保证金1057万余元。其中,规模化作物种植配套设施用地44宗,畜禽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100宗,有利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。下一步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做好批后监管工作,严厉打击擅自改变设施农地用地批准用途的行为。